2020-11-17 10:07:58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剔除财政补贴后,今年养老保险赤字可能超过1000亿元。对此,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报道称,此次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显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48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保险费收入1755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038亿元,支出191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5%。本年收支结余23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251亿元。
笔者从70年代末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开始之初,就参与实际业务处理。对于2014年全国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到底是不是28251亿元,笔者不便枉加评说,因为对历年滚存结余的情况无从了解。但是,对本年收支结余2371亿元的数据,则存有疑惑。只要是对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演变历程稍有了解,并有小学算术水平的,就会清楚本年收支结余2371亿元”之说大谬特谬。若从年度基金收入21489亿元中剔出财政补贴3038亿元,基金实际收入只是18451亿元,而当年的基金支出是19117亿元,两项之差是负666亿元,即亏空666亿元。
笔者认为,在计算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时候,必须剔出财政补贴一项。专家称财政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定来源”的说法,既不符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来业务处理的实际,也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精神。20多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账务处理,在收入大项中,历来都是将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分开列明的,不允许混为一谈。因为这些资金的性质、来源根本不同,故而在计算当年基金结余时,必须剔出财政补贴。如果将财政补贴计入收入计算,那当年的基金结余就是虚假的。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然而,对此项条款,法律有着具体界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这就是说,政府补贴虽然列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但它不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不可或缺的内容。只有当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即入不敷出,政府才会给予补贴。既然如此,专家说法显然失之偏颇或不准确。
笔者认为,对于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的收支、结余以及历年年末滚存结余,都需要给国民一个明确交代,不能西瓜葫芦一锅烩。在计算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结余时,必须将财政补贴单列计算,即保险费实际收入、支出、结余或亏空、财政补贴等,各项信息都要分别公开。
“广东财经网”的新闻页面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自媒体人、第三方机构发布或转载。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客服邮箱1098101642@qq.com,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